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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规章制度
武汉晴川学院防疫物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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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学校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当前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有效供给,根据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晴川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防疫应急物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1. 防疫物资内容

本细则所指防疫应急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消毒类(84消毒液、医用酒精)、器械类(喷雾器)等低值易耗品。

  1. 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储备

    (一)科学测算、统筹计划、多渠道分批采购,保证防疫物资足额储备。严格执行物资的运输、储存、使用等安全制度。

    (二)严把质量关,建立台账,造册登记,做好防疫物资的入库登记管理。

    (三)物资储备库必须实行专人专管,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

    (四)物资储备库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 防水、防潮、防有害物、防污染等措施,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物资储备库要保持清洁卫生,物资储备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防疫物资调配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物资调拨原则:全面统筹,精准调拨。根据轻重缓急、人员类别、重点程度调配和发放物资,切实解决我校疫情防控之需。保障服务中心负责防疫应急物资统一调配,根据学校防疫物资分配方案进行物资的分发管理。

    (二)各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物资使用管理登记制度,根据疫情防控物资使用标准和岗位基本需求,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申报防疫应急物资需求计划。在疫情解除后,结存医疗物资和器械应统一归还至学校医务室,作为学校传染病防控物资集中储存管理。

四、防疫物资发放及领用程序

(一)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保障服务中心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需求统计上报、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值班/上班人数、天数等实际情况, 按照7天为一个周期申领所需防疫物资品种、数量。填报本单位《武汉晴川学院基础防疫物资申领表》(见附表),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提交至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完毕至保障服务中心(医务室)领取物资。

(三)各单位应于每周五14:00前提交《武汉晴川学院基础防疫物资申领表》纸质版本(已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至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后分批有序至保障服务中心(医务室)领用、签收、登记医疗物资。领取物资时相关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特殊物资需申领人单独报告申请,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核批准后领取。

五、本办法由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基础防疫物资申领表














附件:

武汉晴川学院基础防疫物资申领表

申领部门: 日期:


部门人数



办公室间数


基础防疫物资

日常使用一次性口罩(每人5/周)

(个)

手消毒凝胶(办公室1/办公室/月)

(瓶)

申领人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盖章)

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