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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
5-31武汉晴川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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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加强就业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状况信息反馈机制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及检测预警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等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建立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核查和预警问责机制。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做好就业数据报送工作。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院一把手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直接领导、毕业班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院在工作中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院长负责统筹和终审签字;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工作布置、落实、督办和审查工作;辅导员负责上报、统计、初审工作;带班较多的辅导员可以在班级中指派学生干部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工作。此外二级学院还需指派专人负责就业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实行就业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毕业生相关信息通过91WLLM智能就业服务网络平台、QQ等方式报招生与就业处。

1、生源报送。各学院在每年11月,根据就业办所发毕业生生源核对信息,组织学生登录91WLLM平台,核对个人信息。11-下年5月,当学生有增加或休、退、留级、延长学制等学籍异动发生,应第一时间报就业办公室,以便就业办向省毕办申请增删改毕业生生源。

2、毕业生就业情况定期报送。每年14月实行月报制,每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必须将本月收集到的就业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并报就业办录入就业平台,并将本院举办的专场招聘活动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汇总上报。5月—8月实行时报,每收集到一份就业材料,报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和录入。8月份按照统一模板、顺序进行编码和装订。各二级学院提交资料均需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盖章。

3、未就业就业情况定期自查。学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需定期召开毕业生辅导员会议,了解本院就业进展,未就业情况,发动全院教师对未就业学生进行辅导和督促。

二、完善就业数据核查工作机制。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毕业生就业数据需认真核实,实行班级自查、辅导员核查、学院抽查、就业办核查的四级工作机制。

(一)班级自查。每年11月前,辅导员针对各班级召开主体班会,详细讲解《三方协议》填写规范。并每班指派一位班干部对就业工作发生的问题进行收集、指导、反馈,并对收集到的就业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辅导员核查。毕业班辅导员及时将收集到的就业材料进行整理、格式性审查和真实性审查,对不满足条件的就业材料,第一时间反馈给学生,对暂不能邮寄的就业材料,要求学生拍照并发送,做好留底工作。

(三)学院核查。7月上旬,招就处就业办组织各二级学院自查和交叉检查;8月上旬,组织10天左右时间全面对就业真实性进行电话核查,电话核查要求主管副院长、辅导员参与,可组织暑期留校学生进行辅助,并填写《就业核查表》。

(四)912月跟踪调查。各二级学院要求掌握毕业生数据信息,做好毕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上报数据。由各二级学院专人负责上报更新,就业办审核。

(五)教育厅督查。89月,配合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做好集中核查和专门督查工作,强化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建立就业统计数据报送预警和问责制度。

就业办制定每月就业进展,并根据每月底各二级学院就业数据统计通报,14月就业数据进行月通报制,56月采用每天通报,以便督促学院加强、加快就业工作进展。

(一)预警通告。根据信息上报情况,招生与就业处对工作延后、未及时上报、迟报和误报数据较多的进行预警通告。

(二)通报批评。招就处预警通告后,对领导依然重视不够、督查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得力、效果差,仍然存在毕业生就业信息不报送、迟报送、误报送或者更新上报不及时的二级学院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三)领导约谈。对通报批评后没有改进,就业数据错误率高,目标完成度低,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将约谈该学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

(四)纪律处分。对于虚假就业、省就业与招就处核查就业数据浮动3%以上和违反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纪律的情况,上报学校办公室,经查证属实的,进行相关处理,同时取消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资格,取消就业奖励、当年就业考核分数为零。

四、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认识。

2.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人员,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3. 把纪律走在前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4. 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数据报送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武汉晴川学院

                        2017109